(一)市场导向。尊重市场规律,结合消费群体、人口规模、经济水平、地理交通、企业成本等综合状况,统筹考虑批发企业数量,实现高效运行、供需匹配、资源优化的目的。
(二)属地经营。严格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中“应当在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购进电子烟产品”的规定,结合电子烟产品特点,整合资源、规模经营,布局电子烟批发企业。
(三)强化监管。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审批,依法加强电子烟批发企业准入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和监管水平。
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应当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许可范围后方可从事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
1.本行政区域有相匹配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水平、消费能力、企业成本等条件;
3.本行政区域内通过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情形严重,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电子烟监管是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所在、使命所在。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配合完成好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变更工作,切实履行好电子烟监管的主责主业。
(二)夯实主体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研究落实落细指导意见,切实加强电子烟生产经营管理,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全面提升电子烟监管效能和监管水平。
(三)强化沟通协调。要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沟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凝聚共识、争取支持、形成合力,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